间接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
1. 代执行 :
定义:当义务人未能履行法律、法规或行政行为所规定的可代替的作为义务时,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条件:
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且这种不履行是由于故意或过失引起的。
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代履行的义务必须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相同的目的。
义务人需承担必要的费用。
2. 执行罚 :
定义: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目的:通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方式,迫使义务人履行其法定义务。
这些措施是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间接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代执行和执行力罚的执行效果如何比较?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的职责有哪些?